从乔治•艾略特到弗吉尼亚•伍尔夫
今年是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诞辰140周年,借此机会,回溯她与她的前辈乔治•艾略特。
左:乔治•艾略特;右:弗吉尼亚•伍尔夫
(一)
简•奥斯汀(1775-1817)去世两年后即1819年乔治•艾略特诞生。
看过很多关于乔治•艾略特(1819 -1880)的评论,很多人认为她比简•奥斯汀更高明,格局也更宏大。艾略特应该是英国当年一拨老小姐作家中的领头雁——或许还是一只乔扮的“雄雁”。在普罗大众中,奥斯汀或夏洛蒂•勃朗特(《简爱》作者)的名气或许更大,这得归功于电影的普及。艾略特的小说,当然也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但似乎没她们流行。这丝毫也不影响艾略特在文学史上的辉煌地位。她的长篇《米德尔马契》在英国人的心目中一直是排在前几位的经典之作。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爵士甚至说她比但丁更伟大。
最近读了她的中篇《掀开的面纱》,然后就睡不着了。我一向睡眠不错的,之前读了亨利•詹姆斯的《地毯上的花纹》,同样妙不可言。可能因为我读亨利•詹姆斯比较多,尽管它给我带来了阅读上的极大兴奋与丰富联想,但不至于让我失眠。《掀开的面纱》是一部奇特的珍品,没想到艾略特还有这一面——不同于她的现实主义长篇(诸如《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之类),《掀开的面纱》具有一种诡异的神秘,她超前展示了文学的“现代性”。我的生物钟被它打乱了,这也足以证明《掀开的面纱》是篇多么蛊惑人心的小说。这篇小说以弟弟拉蒂默的视角去写,弟弟是个文艺气质浓厚、苍白瘦弱的病秧子;哥哥则健壮俊朗,活泼外向。拉蒂默爱上了哥哥的未婚妻伯莎,伯莎时不时也挑逗一下拉蒂默。拉蒂默有一种能看穿别人想法的特异功能,但他看不透伯莎。哥哥意外坠马身亡,不久他迎娶了伯莎,但婚后两人并不幸福。
伯莎新雇了一位女仆,两人关系神秘。拉蒂默看在眼里,也没当回事。有一天,拉蒂默一位医生朋友来做客,其间,女仆得了腹膜炎,病危将亡。医生想在女仆死后做个实验,在她心脏停止跳动几分钟后,把血液注入她的动脉,看看有什么效果。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发生了,女仆竟然恢复了若干秒的生命并且指责伯莎:“你计划毒杀你丈夫……毒药放在黑色橱柜里……我为你弄到的。”此后,拉蒂默和伯莎分居了。医生也答应拉蒂默会守住这个秘密。这篇小说的魅力不在它的故事,而是它的氛围,尽管小说结尾非常戏剧性,但阅读的享受却是弥漫在整个过程中。
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带有某种“灵异”现象,譬如《螺丝在拧紧》等。乔治•艾略特这篇《掀开的面纱》也含有灵异特质,与她别的小说相比,显得很特殊。亨利•詹姆斯非常崇拜艾略特,他多次赴英国参拜女神,并受其作品《米德尔马契》中多萝西娅与卡苏朋的婚姻故事影响,写了代表作《贵妇肖像》。
年轻时,乔治•艾略特对古希腊文学尤为着迷,学界公认古希腊悲剧对她日后的作品影响最为深刻。她37岁开始写小说,61岁去世。在她着手小说创作之前,早就做了大量的铺垫和积累:做杂志编辑,写文学评论,27岁时就匿名出版了由德文翻译过来的宗教作品《基督的一生》。
艾略特长得不漂亮,一张马脸,甚至可以说丑(但詹姆斯却说她“丑得很美”)。相貌难看这个硬伤,一点也没有打退艾略特追求爱情的勇气,她年轻时不断“来点事”,绯闻不少,甚至大胆追求哲学家斯宾塞。不过,这些都没有开花结果。直到1851年,她32岁时遇上一位同样长得很丑的文学评论家乔治•亨利•刘易斯,两人相爱,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刘易斯去世后,她非常难过,痛不欲生。但她很快春风吹又生,下嫁一位比她小二十岁的男子,那一年她60岁了,两人结婚不到一年,她就过世。
艾略特一生都爱慕那些胡子拉碴的学者,她曾经的恋爱对象都是这一款的。小说《米德尔马契》里的多萝西娅第一任丈夫就是一个年长的学者,多少有点艾略特自身情感的投入。但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却放弃了她曾有的婚恋观。
艾略特原名玛丽•安•伊万斯,她用男性的笔名乔治•艾略特发表作品,就是不愿让人把她与肤浅滥情的女作家联系在一起,她给那些女作家写的东西起了一个名称:“女帽类小说”。英国女士们十分喜欢帽子,艾略特借用来暗讽这类女作家的作品虽然式样繁复、精巧华丽,但基本上徒有其表、华而不实。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知道玛丽就是艾略特,直到有一天,一个男子当着众人(包括玛丽)的面冒充他就是乔治•艾略特,这下玛丽坐不住了,起身揭穿这个男子的谎言,并宣布:“我才是乔治•艾略特!”她自己掀开了面纱。自己不愿意享受名声和让别人窃取自己的名声,是两回事,所以她站了
出来。
艾略特1880年去世,两年后,英国另一位杰出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出生。伍尔夫后来写了《乔治•艾略特》一文,文章的结尾,伍尔夫写道:“我们应当在她的墓前献上我们能够提供的所有桂冠和玫瑰。”
(二)
弗吉尼亚•伍尔夫(1882-1941)是意识流小说的鼻祖之一,我尤其迷恋她的《到灯塔去》。是的,即使是通过瞿世镜的翻译,我读《到灯塔去》,仍然能感受到伍尔夫文字的“干净和诗意”。诗意和干净的遇合,最是难得。我们领教了太多缺乏诗意的平淡乏味和浓墨重彩的所谓诗意,两者都令人不悦,尤其后者。写小说也好写散文也好,最终还得“落实”到文字上。思想再深刻,没有好的文字,写出来的东西终究不是好的文学,就如好的建筑师若没有好砖木怎能搭出好房子?伍尔夫的《到灯塔去》,是意识流小说的经典之作,写拉姆齐教授一家和几个好友在海滨别墅里的一段度假生活。小说共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长、第二部短、第三部长,这种“长短长”的结构,把时间摊开、折叠、再摊开。第一部和第三部尽管页数很长,发生的实际时间都不到一天;第二部“岁月流逝”,虽只有短短二十几页,不到整本小说篇幅的十分之一,叙述的时间跨度却长达十年,这个部分写得实在好。睡前,我常常翻看一遍。很多人说,伍尔夫的小说具有音乐性,若真要拿音乐来比附,我宁可选勃拉姆斯的室内乐,尤其是他晚年的几部单簧管作品。有人喜欢一边读书一边听音乐,哪里需要这样做,文字本身是有节奏的,已经暗藏了音乐,端看你能不能“听到”。
了解伍尔夫的人都知道她性格忧郁、内心敏感,所以她的文字也是敏感的。她明知生活糟糕透顶,但仍然坚持相信人世间简单干净的美好,这种美好往往转瞬即逝。她和“布卢姆斯伯里”圈子的文友关系很是暧昧,实际上这个圈子里的精英分子在情感和性生活方面有着重叠交叉的混乱,可并不肮脏。似乎这群人做什么都是磊落的,有着一种天然的美妙姿态。
有一次,伍尔夫的密友薇塔指责她身上“缺乏市井之趣”,她这样回复薇塔:“想想我是怎样长大的!不能去上学,独自陷在我父亲的书堆里过日子;从来没有机会体验在学校里发生的一切:扔球玩耍、瞎开玩笑、说粗话、大吵大闹、举止粗野、争风吃醋。”这样的青少年生活,使得伍尔夫没有机会沾染市井之趣及市井之俗,也令她保存了一份干净的底色。有了这个底色,成年后再怎么涂写,或许会乱糟糟,但不至于污浊。
你看过《时时刻刻》那部电影吗?1941年3月28日,星期五,一个寒冷的早晨,弗吉尼亚 •伍尔夫在自己的口袋里装满石头一步步走入河水。她为什么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们为什么对这个镜头如此不能忘怀?老天赋予她才华却又要折磨她。弗吉尼亚•伍尔夫也长着一副长脸,她那张著名的侧脸照片是如此的清心寡欲和心事重重,这分明就是干净和诗意。再看看法国女作家杜拉斯晚年的脸,布满皱褶,放浪不羁,我忍不住要说这个老太太纵欲过度,尽管她也充满诗意。杜拉斯当然也是好作家,可比起伍尔夫还是差了一截,两张脸说明了一切,谁说人不可貌相?杜拉斯可以骄傲地对别人说“我曾经春暖花开”,伍尔夫不会也不能这么说,她一生都是秋风瑟瑟。伍尔夫圈子里的好友福斯特说她本质上是一个诗人,可谓说到点子上。
她是一个秋风瑟瑟的诗人。
作者为本刊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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