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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郑钧如

“税税有金找” 王森豪律师谈财富税

新冠疫情(Covid-19)全球肆虐,贫富差距凸显,在其背后的道德至高点激发了从平民、富豪到政治人物之间的广泛关注与讨论。财富税收与不收,看上去都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时任我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在2021年3月预算辩论总结中表示政府将进一步探讨征收财富税(Wealth Tax)的空间,这进一步引发了公众对于财富税这一话题的兴趣。随着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贫富不均,向富人征收更多税的想法也在全球范围内呼声高涨,新加坡自然不例外,也有议员在国会上动议重新推出遗产税,或征收财富税以支撑储备及缓解贫富差距问题。


怡和轩俱乐部是声名在外的华人富豪俱乐部,众多会员对于政府是否会征收财富税以及如何征收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俱乐部于2021年12月14日特邀著名律师王森豪以《财富保存》为题,分享相关知识和观点。王律师是资深的税务专家,其律师生涯始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曾参与消费税法律的制定。财富的积累、保存和转移是三个关键阶段,本次讲座的重点是财富保存。

王森豪律师


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与累进的税法制度


预立之家,必有余庆,高净值个人和家庭都非常关心财富保存的风险,即:财务风险(通胀、投资回报不佳、财务损失)、法律风险(诉讼、破产、离婚、没收)、后继风险(挥霍、离婚、无能管理财富)、以及税务。在新加坡,税务对于财富的风险是排在第三或四位的,而同样是亚洲国家的日本,遗产税率就高达50%。众所周知,在西方发达国家,人的一生中最确定的两件事:缴税和死亡。美国左翼政治家一直在呼吁征收财富税,其立足点在税收背后的道德原则,即全球日渐显著的贫富差距。


贫富差距在新加坡也是不容忽视的。新加坡2020年财富分配数据显示前1%的人口拥有33.9%的财富份额(表1):


新加坡2020年财富分配(摘自《瑞银2021年全球财富数据手册》)

贫富差距越大,经济越不平等,这样的数据足以让政治家担忧,甚至考虑征收财富税。但是参考2020年每个家庭缴纳税款和领取福利的数据来看,情况又似有所扭转。财富靠前的20%的家庭,缴税占比56%,而享有的福利仅占11%;其余80%的家庭,缴税占比44%,而享受89%的福利。其中福利包括消费税补助券、医疗津贴等等。王森豪律师认为,新加坡的富人应该尽量累积财富,中国一代伟人邓小平在1976年曾讲过“财富不是罪”,之后全球对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有目共睹。如果能够缓解财富分配问题,并且增加富人的社会负担,例如教育、医疗,那么参考税款与福利的比较,政府对于征收财富税不会风驰电掣。

图表2:税种比较


消费税与财富税的关系


王森豪律师对经合组织(OECD)税收平均值和新加坡的税收进行税种比较(图表2)。OECD消费税平均占比43%,新加坡消费税相对较低为25%。除了财富税,另外一个大热的话题便是消费税的增加。根据国际研究显示,如果消费税税率低于15%,消费税的征收是无效的。新加坡在最初征缴消费税时,收取3%,后来增加到目前的7%。消费税本身不是一种累进的税种,具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王森豪律师认为,从政治和经济层面考量,如果政府不能在三年内提高消费税,那么一定会征收财富税。因此,消费税对于财富税来说至关重要。


消费税对待富人和穷人是平等的,不会因为坐拥更多的财富而缴更多的消费税,但是资产税则不同。资产税是对房产、汽车、股份等一些特定的资产来缴税。新加坡资产税占比18%,高于国际平均数据。综合以上图表,王律师在此给出结论,新加坡政府不会急于征收财富税。


征收财富税的方法


如果真要征收财富税,在国际学术上已总结出三种征收财富税的方法:


1、以资产的价值征税


最让富人闻风丧胆的方法便是以资产的价值来征收财富税。盛港集选区议员林志蔚在国会中提出:为超过1000万元的净财富征收0.5%的财富税,超过5000万元的则征收1%,超过10亿元可征收2%。王森豪律师则认为,这种方式虽然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非常难。


目前新加坡以房地产年值(Property Annual Value)和车辆价值征税。从近期官方辩论中透漏的信息一瞥,貌似将来可能对其他资产征税或提高税率。王森豪律师认为政府可考虑对股票交易或盈利征税,但他同时认为短期内这不太可能发生的。


以资产价值征税的优点,在于直接通过降低财富积累率来减小贫富差距,但缺点却很多。难以准确评估资产便是其中一个痛点。李显龙总理在2021年11月17日Bloomberg创新经济论坛(Bloomberg New EconomyForum)的晚宴上,回应有关财富税的问题时谈到:“财富税落实起来并不容易,因为财富无形,在一处收紧措施时,可以以其他形式在其他地方出现。”新加坡是世界财富中心,从金融和法律的角度来进行避税方式很多,无法避免。


2、以资本收益或资产收入征税


以资本收益或资产收入征税相较以资产价值征税没那么复杂。很多西方国家对于资本收益征税,这种方式较为简单透明,可以按照每一宗收益缴纳。新加坡对于资本收益没有征税,对于收入则有,目前也对于房地产相关收入征税,例如房租。优点在于降低再投资资本收入的累积率,而缺点则会使那些拥有房产地皮的人因为税务的原因而推迟销售以避税。这样的情况就会给社会经济带来损害,影响一个地区和国家的发展。同时,金融资产的税务筹划容易进行,导致低税收,也会降低竞争力。


3、以资产转让和交易征税


以资产转让和交易征税与以资本收益征税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仅在交易时收取。目前新加坡收取房地产和非上市股票的印花税、额外买家印花税(ABSD),以及汽车的额外注册费。对于新加坡是否会重拾遗产税,王律师则不以为然。他例举新加坡曾经收取遗产税,不动产的豁免门槛仅为900万,这意味着征得的税收九牛一毛,例如2007年遗产税总共征收7500万。以资产转让和交易征税的唯一好处是减少代际不平等,让普通人家的后代与富家子弟的差距缩小。但以OECD成员国的经验来看,对代际财富转移征税的预期税收有可能被减少,原因是:(i )需要规定一些豁免门槛来缩小税基;及(ii)富人的税务规划,不可避免的避税。


“新财富税”犹抱琵琶半遮面


新加坡到底有没有财富税,从财富税定义来看,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新加坡有类似于财富税的征税形式,即产业税和印花税。2020年个人所得税占政府总运营收益的19.8%;住宅物业税占比4.8%;住宅物业相关的印花税占比5.7%;汽车税占比3.4%;其他是企业所得税。王森豪律师从2020年的数据中得出结论:

  1. 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偏低,综合考量利弊,不会提高;

  2. 印花税太低,被提高的可能性非常大。

在讲座结束之前,王森豪律师对于“新财富税”进行预测。有可能征收新的财富税吗?他给出的答案是:不见得。对比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我国资产税已经过高。从税款和福利的对比可以看到,我国的税务制度是以公平和累进的方式来创造收入。从国际视野来看,新加坡始终要保持其竞争性。政府多年来一直强调将新加坡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财富管理中心、信托中心。新加坡的投资环境有很大的优势,吸引了众多外国富豪来此经商和定居。据统计,海内外高净值家庭在新加坡设立的单一家族办公室在2017至2019年期间增长了5倍,目前已超过200家,已然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生态系统。在这样的局面下,如果政府征收财富税,那将极大的影响其可信度。


对比20年前,今天的新加坡已然国际化,房地产市场构架已经改变。使用房地产做为税基,不仅可以向新加坡公民和居民收税,还可以扩展到国际财富,外国人将会缴纳更多的产业税。王律师进一步解释,在政治和经济层面考虑,如果提高消费税的时机未到,政府最有可能拉高的税收就是住宅物业相关的印花税。


附记


果不其然,在讲座隔天12月15日深夜,财政部、国家发展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表联合文告中就有增加购买住宅房产的额外买家印花税(ABSD),其用意是为房地产市场降温。其中外国人购买任何住宅房产时,须支付的ABSD从20%调高至30%,而企业须支付的ABSD则从25%调高至35%。


作者为本刊执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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